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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S措施的发展趋势与海南生态省建设
作者:王天意 发布时间:2007-12-27 06:47:16 来源:

SPS 措施是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简称,是各国根据其法律法规对有关生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相关物品实施科学检验鉴定、处理,防止有害生物或动植物疾病在国内蔓延和国际间传播的一项强制性行政措施。 SPS 措施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它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也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提出了挑战。

海南省作为一个岛屿省份,对外依存度较高,受国外的 SPS 措施影响较大。对我们自己而言, SPS 措施也是我们建设生态省的一项重要保障制度。毫无疑问,深入研究 SPS 措施的发展趋势与海南生态省建设的内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SPS 措施的发展趋势

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口国而言, SPS 措施既是保护其境内的人、动植物及生态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又是保护国内市场和相关产业的技术壁垒。其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

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 SPS 措施是一种有着“合法”( WTO 规则认可)外衣、隐蔽性很强的技术壁垒措施。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千方百计地利用 SPS 措施阻止国外产品的进入,使这一措施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为解决这一问题,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简称 SPS 协议),对动植物检疫提出了比 GATT 和 TBT 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要求,强调动植物检疫对贸易的不利影响要降到最低程度,并把 GATT 的等同原则、透明度原则引伸到 SPS 协议中,成为动植物检疫应遵循的规则。为了便于协商解决国际检疫纠纷, SPS 协议还提出了国际标准化和科学管理的要求。然而,由于近些年来出现了一系列威胁到人、动植物和生态安全的事件,如影响人类健康的可口可乐污染、李斯特杆菌污染、二恶英污染和“非典”的流行等;威胁动物生存的禽流感、疯牛病、口蹄疫和非洲瘟猪等;威胁到植物和生态安全的的烟草霜霉病、地中海实蝇、果蝇、松树线虫和各种有害生物(如水葫芦)的传播等。一系列事件的出现,使各国渐渐绕开 SPS 协议而滥用 SPS 措施,从而使这一措施成了日益严重的国际贸易障碍。

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 SPS 措施的检疫对象最初主要是针对保护人类、动植物和生态安全的相关产品,如农牧水产品、医药产品等。如今, SPS 措施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几乎影响到进境、出境和过境的所有产品,其检疫对象包括:①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②进出境和过境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③对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实施检疫,对进境、出境和过境废旧船舶、运输工具实施检疫。

执行程序越来越复杂。 SPS 措施的执行程序包括:检疫审批、报检、检疫、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检疫处理。在检疫过程中,被检疫对象要适应各种制度,如检疫审批制度、检疫报检制度、现场检疫制度、隔离检疫制度、调离检疫制度、检疫放行制度、废弃物处理制度、检疫监督制度、检疫收费制度等等。许多国家以繁琐的程序做为阻挡或延迟国外产品进入的有力武器,故意刁难,使执行程序变得越来越复杂。

技术标准越来越严格。 SPS 协议第 3 条规定,各国的 SPS 措施应以三大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即( 1 )国际营养标准委员会 (CAC) ——食品安全 ( 食品添加剂、兽药和杀虫剂残留、污染物等 ) 标准,( 2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动物健康标准,( 3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IPPC) ——植物健康标准为依据。强调符合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的 SPS 措施是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所必需的。但 SPS 协议第 5 条同时规定:可以实施和维持比现有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更高的标准,但需要有科学依据。各国在实施没有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的 SPS 措施时,或实施的 SPS 措施与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内容的实质上不一致时,进口国则要向出口国作出解释,并及早发出通知。由于有了第 5 条的补充规定,一些发达国家有条件利用其先进技术,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技术标准。如美国的 FDA 、欧盟的 HACCP 技术标准十分严格,已成为国外相关产品进入的最大障碍。

二、适应国际间的 SPS 措施,促进海南绿色产业的发展

海南省的热带农业、畜牧业、渔业和制药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份额较大。 2003 年,海南省完成农业增加值 257.12 亿元,其中种植业完成增加值 106.82 亿元,畜牧业完成增加值 41.57 亿元,渔业完成增加值 67.76 亿元,林业完成增加值 40.98 亿元。第一产业对全省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为 32.5% 。与此同时,制药业的发展也很快, 1998 至 2002 年五年间,海南省制药工业的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达 10.30 亿元,制药工业总产值由 1998 年的 17.24 亿元跃为 2002 年的 30.10 亿元。制药业的快速崛起壮大,使之成为海南工业行业中的第三大产业。

热带农业、畜牧业、渔业和制药业等行业恰恰是 SPS 措施重点关照的领域。正因为如此,海南的出口贸易所遇到的阻力也越来越大,我们的相关产品出口时往往通不过检疫检验这一关,从而丧失了许多市场。为切实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必须树立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的新理念,在产业选择和清洁生产机制上做文章,主动适应并打破 SPS 措施所形成的壁垒。

建立 SPS 措施信息库,形成具有浓厚 SPS 意识的绿色产业导向。对 SPS 措施及其相关知识,海南的地方官员、农民和企业家还不是很熟悉,一旦遭遇国外的 SPS 措施就显得有些措手不及,有的甚至干脆放弃市场,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我们的有关政府部门如经贸委,进出口检疫检验机构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 SPS 措施信息库,全面介绍欧盟推行的 HACCP 制度,美国的 FDA 制度,以及其他国家的相关制度,为地方和出口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使我们的农民和企业家能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树立浓厚的 SPS 意识,形成主动适应 SPS 措施的绿色产业导向。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清洁生产机制,以清洁无公害和质量过硬的产品打破进口国的 SPS 措施。农民有一种传统观念: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们的一些企业也在片面强调成本和效益时忽视了建立清洁生产机制,这种现象在海南大量存在。海南的出口产品中,以农产品、水产品和医药产品居多。事实上,我们的许多出口产品根本就经不起日益严格的检疫检验。如我们的出口农产品中,屡屡被查出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我们的出口食品和饮料中,屡屡被查出食品添加剂、防腐剂严重不合格,或是含杂物或其他有害物质成分过多,甚至有的还被查出带有有害细菌或病毒;我们的出口医药产品中,也存在不合格的现象;等等。这一切问题都是出在自己身上,怨不得别人的严格检查。为此,我们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建立清洁生产机制,使更多的出口企业通过 ISO9000 和 ISO14000 认证,逐步形成海南农业的绿色品牌,逐步形成海南企业的质量信誉。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出口,以质量求发展,努力打破进口国 SPS 措施所形成的壁垒。

大力倡导和发展循环经济,为海南的绿色产业和清洁生产提供良好的大环境。事实上,农副产品的污染除了化肥、农药以外,大量的是来自工业污染。因此,要真正发展绿色产业,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必须提供良好的大环境。目前,国内大多数地方都在重复一种传统增长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于是,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资源就越多,产生废弃物就越多,环境污染就越大。海南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我们应当高起点规划,倡导和选择循环经济模式,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良性循环,强调有效地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注重人、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只有这样,我们的绿色产业和清洁生产机制才是有源之水,我们才能以自己的高品质打破日益苛刻的 SPS 措施。

三、充分发挥 SPS 措施的作用,形成绿色生态省的保障机制

海南是个开放度较高的省份,人流物流两旺。 2003 年,海南省全年接待旅游过夜人数 1234.10 万人次,其中,海外游客 29.33 万人次,国内游客 1204.77 万人次。全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 22.79 亿美元,其中出口 8.69 亿美元,进口 14.10 亿美元。旺盛的人流物流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我们的人、动植物和生态安全受到了潜在的威胁。如近些年我们在植物引进中就带来了椰心叶甲虫和水椰八角铁甲虫,严重地威胁到海南的棕榈科植物尤其是椰树的生存,给海南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我们固然不能因此放慢海南改革开放的步伐,然而,我们却有必要严格施行 SPS 措施,形成海南生态省的绿色屏障,维护岛内人、动植物和生态安全,确保来之不易的健康岛和无疫区品牌。

完善 SPS 措施的法律规范,形成海南健康岛、生态岛和无疫区的绿色屏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日益扩大的对外贸易中渐渐完善了检疫检验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商检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与此同时,国家还颁布了一些配套文件,如《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等。海南省应当以这些法律规范为依据,并根据热带岛屿的特点,充分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完善 SPS 措施,形成自己的绿色屏障。

严格执行 PRA 分析程序,防止人为地带来安全威胁和生态损害。 PRA 分析是进口方的科学专家对进口产品可能带来的有害生物的繁殖、传播、危害和经济影响作出的科学理论报告,是决定是否进口该产品的决策依据。我国各地在提倡农业多种经营的大背景下,对引进动植物控制不严,往往是当地领导凭个人感觉说了算,缺少严格的 PRA 分析程序。这种现状给各地带来了极为严重的恶果。目前,世界上约有 100 种有害生物,其中有一半侵入我国,我们每年为此损失 500 亿人民币。这些有害生物中,有许多是人为的。如海南省本地从未发生过的椰心叶甲虫和水椰八角铁甲虫等虫害,但于近些年陆续出现,给海南带来了极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有鉴于此,我们在物种引进和相关产品的进口中,切忌头脑发热,盲目拍板,必须尊重科学,重视专家意见,严格执行 PRA 分析程序,重点控制有害生物、人类及动植物疫病的进入,防止人为地带来安全威胁和生态损害。

合理利用 SPS 措施,保护和扶持我省的相关产业。 WTO 主张贸易自由化,然而, WTO 的基本规则却允许 SPS 措施“合法”地存在。中国入世后,并非意味着市场无条件的全面开放,我们仍可以利用一些合法的手段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SPS 措施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海南建省较晚,我们的经济和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我们应该合法地扶持和保护岛内的相关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为此,我们要在国家实行的 SPS 措施基础上,根据海南建设健康岛、生态岛和无疫区实际和产业结构的现状,重点扶持和保护我省的热带农业、畜牧业、渔业和制药业,以有力的措施支持这些行业做大做强。

引进和开发先进技术,完善 SPS 措施的科学依据,克服在国际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SPS 协议第 2 条规定:进行 PRA 分析和实施 SPS 措施要以科学原理为依据,以往没有充分科学依据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不再实施,在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临时采取某种 SPS 措施,但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评价。科学依据包括:有害生物的非疫区,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 (PRA) ,检验、抽样和测试方法,有关工序和生产方法,有关生态和环境条件,有害生物传人、定居或传播条件,等等。

不少国家和地区常以行政手段制定一些动植物卫生检疫限制或禁止措施,而对采取科学依据的问题考虑得不够。这种现状有违 SPS 协议,在日益增多的贸易纠纷中也常常因此而败北。海南省在实施 SPS 措施的过程中,要吸取经验教训,注意引进和开发先进的检疫技术,形成有力的科学依据,使我们的 SPS 措施既能对海南的健康岛、生态岛和无疫区建设发挥作用,又能对保护海南的相关产业发挥作用,能在 SPS 协议的框架内行事,从而经得起由此而产生的贸易纠纷的考验。

(王天意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科研开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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