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2月17日,海口市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3月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消除白色污染的决定》正式发布。
3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印发实施《海南省2000年生态省工作意见》,明确了2000年我省生态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4月6日,省文明办、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建设千里生态长廊”活动的通知》,启动了“建设千里生态长廊”系列活动。
6月13日,省文明办牵头开展“建设千里生态长廊,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海口山龟园酒家、文公山龟大酒庄、文山饭庄等酒店因经营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皇帝龟”受到了严肃查处。
6月24日,海南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在海口万绿园举行“建设千里生态长廊,让宝岛更加文明”志愿者行动仪式,蔡长松、于迅等省领导出席并作了讲话。
8月29日,省委召开常委会听取海南生态省建设情况汇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作了生态省建设情况汇报,杜青林书记和汪啸风省长分别作了重要指示。
8月30日,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发出《关于建立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确定了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单位。
9月18日~23日,省人大常委会牵头开展以“治污达标,保护生态”为主题的2000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
9月19日,“格林柯尔”无氟省建设电视知识竞赛在海南电视台举行。活动由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主办。
9月20日,第一次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召开。会议由汪啸风省长主持。会上听取了上半年生态省建设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讨论了生态示范试点市县的选取方案。
10月25日,海南省首届科技论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专题研讨会在海口举行。
11月7日,海口等6个市被批准为省级首批生态示范市。省委宣传部、省发展计划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等8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批准海口市等6个市县为省级首批生态示范市(县)建设试点的通知》,批准将海口市、琼山市、琼海市、通什市和儋州市列为省级首批生态示范市(县)建设试点,三亚市直接列入省级生态示范市。
11月13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设立了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明确了生态办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12月21日,省政府召开2001年生态省建设工作会议,审议《2001年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草案及生态办2001年工作计划,于迅副省长对2001年生态省建设工作做了指示。省计划、环保和林业等部门参加了会议。
12月18日~22日,朱 基总理在海南考察时指示:“要把海南建成椰林茂密、遍地葱绿、鲜花盛开、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电讯畅通、文明法治的宝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