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 第三届中国(海南)生态文化论坛在三亚隆重举行。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姜春云担任论坛名誉主席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论坛主席周文彰代表省委省政府致辞并演讲。联合国地球理事会主席、联合国和平大学校董事会主席兼校长、前联合国副秘书长、安南秘书长特别顾问莫瑞·斯特朗,著名环保外交家、联合国友好理事会主席努尔·布朗博士,及塞尔维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大使奥米尔·乌多维契基等联合国高层官员和国外知名城市市长、国际权威生态专家、欧盟等外国驻华使节等约500人出席本次论坛。
2007年3月9日上午,温家宝参加了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海南代表团的审议。代表们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发展海洋经济等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在听取王光兴、符秀容、高之国等代表的发言后,温家宝说,海南要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要把海南建成绿色之岛。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海南经济发展的首位,使经济发展和生态发展相协调。这既是海南发展的需要,也是海南发展的有力支撑和可靠保障。要把海南建成开放之岛。海南是对外开放的前沿,经济特区要继续办好、办出特点,特别要加强体制创新。要把海南建成文明之岛。重视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等社会事业,提高各族人民的文化素质。要把海南建成和谐之岛。生活要安宁,旅游要安全,社会要和谐,各族人民要团结。只要努力奋斗,一定能够把海南建设好。
2007年4月 26日上午九时,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五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在省人大会堂举行。省委书记卫留成代表中共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报告。卫书记在报告中指出:“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海南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换取一时的经济繁荣。我们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坚决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坚持环境优先原则,继续推进生态省建设,确保主要环境条件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走在全国前列。”
2007年4月 海口市召开的“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会议上,海口市政府为确保完成总量削减目标任务,与26家具有总量消减任务的单位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责任书,将控污减排落到实处。
2007年4月 海南省根据实际,重点推进绿色经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人居环境四大生态工程,实施建设“绿色之岛”战略,推进生态示范省建设,以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
2007年6月 海南省昌江县民政局和县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王下乡举行生态补偿资金存折发放仪式,王下乡4个村委会的近3000名群众领到存折。标志海南生态补偿制度顺利实行。
2007年6月 海南立法保护松涛水库生态环境。
2007年6月1日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森林法》及《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暨海南天然林环保世纪行动员会。
2007年7月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暨2007年海南天然林环保世纪行检查组分成3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从海口出发,在我省白沙、保亭、琼海、三亚等12个市县开展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建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把天然林保护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对辖区内天然林、天然次生林和灌木丛遭到破坏的行政主要领导,必须进行问责,依法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挂牌督办案件查处情况报同级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明年还将组织天然林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毁林案件查处和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007年7月 海南省政府批准建立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港与黎安港海草特别保护区。保护23.2平方公里的“海底草原”,这是我国首个草类型特别保护区。
2007年7月 以“筑我绿色长城,护我宝岛家园”为主题,由海南省政府主办的海南省海防林建设植树活动在该省沿海7市县同时进行,并举行“党员干部林”、“八一林”、“共青林”、“三八林”、“侨心林”、“企业林”等六个海防林工程揭牌仪式。海南省各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干部、部队官兵、高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一万余人参加了植树活动。海南省省长罗保铭等省领导参加了植树。
2007年7月13日 海南省召开全省文明生态村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会上提出今后我省的创建重点是向中西部市县的村庄推进,向问题村、难点村、贫困村延伸。
2007年7月13日 在召开的全省文明生态村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强调,我省文明生态村建设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任务,与新农村建设融为一体。通过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三大转变,全面推动我省新农村建设进入新阶段。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文彰代表省委、省政府做了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工作报告,他说,以此次会议为标志,我省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007年7月16日 海南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 《把文明生态村建设推向新阶段》 充分肯定我省7年来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成果。
2007年8月 海南省唯一一个由国家环保总局监管、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直接管理、以保护生态为重点的综合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月1日隆重举行了揭牌仪式。
2007年8月14日 以省政协主席钟文为团长、省政协副主席张海国为副团长的驻琼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视察团,在我省海防林建设开展为期三天的视察和专题协商活动。视察团在临高、昌江、乐东、万宁等市县进行现场视察,17日在兴隆召开专题协商会,观看海防林航拍图片展、航拍实况录像,就我省“海防林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11月29日《人民日报》第10版以《节能减排“大考”,各地怎么看 六位省级政府领导议环保新举措》为题,报道了6省区、市政府领导在节能减排上的一些设想。海南省省长罗保铭在该文中说,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海南为全国人民肩负的一份责任。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 “三个方案”和“三个办法”,将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考核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就这一重要举措,罗保铭说,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地方政府贯彻国务院这一部署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有力的措施,狠抓节能减排的落实。罗保铭指出,海南岛是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保护好海南生态环境之美,是海南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也是为全国人民肩负的一份责任。罗保铭透露,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位,早在1999年就率先开展生态省建设,今年又做出生态立省的战略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来抓,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和重点企业签订了节能减排责任书,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全部淘汰小火电、小钢铁,淘汰并拆除包括三亚天涯水泥厂在内的立窑水泥100万吨;在重大工业企业中发展余热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并开始建设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宾馆酒店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对现有燃煤机组实施脱硫技术改造,全力实施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罗保铭强调,海南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实现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省目标,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壮大以旅游产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发展新型工业中把好 “入口”关,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原则,杜绝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完善基础设施,特别是重点建设一批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更重要的是,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